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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屏发现,自从有了掌珠以后,日子就过得飞快。
    随着掌珠一天天长大,时间就被一日日甩在了身后,尤其掌珠上学以后,一会儿寒假,一会儿暑假,不知不觉就是一年过去,一年又一年,岁月更迭,到了四字头开始的年纪,仿佛也就是一晃眼的功夫。
    林清屏生日在秋天。
    还记得她在首都过的第一个生日,彼时正是黄叶满地的时节,顾钧成送给了她一条金项链。
    那时的他,只记得前世的她,独爱所有金光闪闪的值钱东西。
    在她四十岁生日这天,他送她的礼物,还是一条金项链。
    坠子是银杏叶,很漂亮。
    像首都秋天金灿灿的天空。
    林清屏问他哪里来的钱,他一副藏了私房钱的心虚样。
    其实她只是和他开玩笑。
    她还不知道他的情况?
    他的工资折子,是尽数交到她手里的,但她每个月会给他零花钱,他都攒起来了,基本用在给俩孩子买点东西,给她买点礼物之类的,当然,也有可能给到他爹娘那里——至于有没有真的给,她没有过问,也不想问。
    这是他的事,只要不到她跟前来,她不会多管。
    这么说,他攒了私房钱也没错。
    岛上的日子,别说是他,就连她都没有花钱的地方。
    这些年,首都那边所有的生意她早就放手了,如今只经营了一个海产养殖场,做生鲜,也做各种干货,也算是有声有色,而且,没有花钱之处,这财富是真的越滚越多。
    随着时间的脚步跨入千禧年,一个巨大的挣钱机会摆在了她面前,如果她抓住这个机会,凭着她重活一世的优势,指不定未来她是可以挤入财富榜的——那就是房地产业要开始兴起了。
    她用十分钟时间考虑这个问题。
    彼时是早晨,她坐在家门口的软靠椅上,端着杯牛奶,看着外面天边的朝霞,一杯牛奶慢慢喝完,这事儿也就考虑好了——不干了。
    现在这样就很好。居有定所,丰衣足食,还有什么不满足?
    志远去国外深造,一去就是五年。
    这五年里又发生了很多事。
    比如,掌珠上高中了。
    比如,林清屏在首都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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