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夕有点想笑。
她以前读书的时候,也被人用这种方式表白过。
吉他,鲜花,蜡烛。
高调的追求。
但她无一例外都拒绝了。
她向来讨厌这种高调的行为。
可是今天,她心里涌起的不是排斥,不是抗拒,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讨厌。
更多的,是感动。
因为做这些事的人,是陆程安。
陆程安也笑了出来,房间里的窗帘被拉上,只有蜡烛的光在视线里闪耀。他低眸浅笑的时候,眼睑处有一层浅淡的阴影,使得他整个人温柔又缱绻。
他穿正装的时候,大多是清冷疏离的。
很少会有现在这样的,浑身上下,泛着温柔的色泽。
可不管怎样,他都是那个出众又拔萃的男人。在十八岁那年,朝夕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眼睛就牢牢地固定在了他的身上,再没移开过。
多年前他玩世不恭地游戏人间。
再重逢。
他穿着简单利落的制服,神情淡漠又寡冷。
可不管如何。
他浮荡或是清冷,温柔或是疏离。
在她的世界里。
他始终是耀眼又璀璨的存在,始终在她的生命中
闪闪发光。
“你总是说我谈过很多次恋爱,其实没有,我认真谈的女朋友,也只有你这么一个,我不记得她们的名字,是因为在我眼里,她们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或许你会觉得我这样不是个好男人,我承认,当时的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可是直到我遇到你,我也开始学着做一个好人,”他淡笑着,“只喜欢你一个人。
朝夕笑了出来。
“我也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谈恋爱,而且还是在这个年纪……沈放还调侃我,说是夕阳红恋情。”陆程安摸了摸鼻子,说,“我也很害怕,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会有不开心的时候。”
朝夕摇头:“没有不开心。”
“没有吗?”他欣慰地笑笑,“但我总觉得,我给你的还不够。”
尤其是十年前,没有及时赶到你身边。
迟早要向命运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