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皇帝的说法,这就是礼法治国——
在礼乐指导下制定法律,作为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的法案。
如果有人对法案有异议,可以提出修改。
但在没修改前,就要继续执行,或者由皇帝颁布诏令临时废止。
刘宗周对此是支持的,《礼记·乐记》有言:
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
儒家向来视礼刑为互补,把礼法作为最高层面的典章制度。
外儒内法,也是汉朝之后儒家治国的显著特点。
只是和纯粹的法家不同的是,儒家将刑名视作教化的手段,是用来防备奸人的。他们更提倡礼乐教化,提高世人的道德水平。
《礼记·乐记》有云: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这也是刘宗周重制礼乐,所希望达到的目的——
他希望用礼乐刑政,辅佐天子行王道。
刘理顺作为硕儒,对此也极为认同,他向刘宗周道:
“国会能制定法案,地方议会是否能制定呢?”
“若是地方和朝廷的诉求不一,应当如何解决?”
这是刘宗周正在忙的事情之一,给国会和各级议会如何制定法案定标准,他说道:
“陛下有云,法律法规要分级别。”
“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同位法有矛盾的地方,要进行修改和解释。”
“国会筹办处的初步意思,是无论哪一级别议会,通过的法案都不能与法律相抵牾。”
“而且在成为法律前,要确定实施日期和范围。”
“例如这次盐业改革要制定的盐业专卖法案,暂时就定为在北直隶实行,日期定为三年。”
“三年后再看成效,决定是否推广到其它地方,对法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做出相应修改。”
这是经过激烈争论后,定下的最终方案。
在皇帝的一再表态、还有户部的极力支持下,盐业公司专卖政策将在北直隶实施,其它地方以后再视情况推进。
发行辅币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