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口大口吞咽,如饮甘霖。
清醒后,嗅到一股血腥味。
看清楚是男人的鲜血,她尖叫一声,赶紧停止。
“啊!小顺哥,不要!这样你会死的!”
“顾不得那么多了,妹子,如意哥让我好好照顾你。”
小顺将自己的血手继续靠近姑娘的嘴巴。
诺娜却拼命挣扎。
“不要!哥,我求求你,妹子不能要你的命啊……。”
诺娜哭了,有感激也有恐惧。
两个人争执不下。
正在这时,忽然,上面的入口处白光一闪。
起初,小顺以为救兵来了。
当他瞅仔细,不由惊喜起来。
从上面掉下来一团白乎乎毛茸茸的东西。
是一只兔子。
这只兔子应该迷路了,误入陷阱的范围。
因为刚下过雨,边缘处很滑,一不小心掉了下来。
正好落在两个人中间。
小顺呆住了,诺娜也瞪大双眼。
“哥,兔子!”
“有食物了,不用饿死了!”小顺的眼睛里显出亮光。
这只兔子不大,也就二三斤,还没成年。
耳朵长长的,尾巴短短的,眼睛红红的。
看样子不像野兔,应该是家养的。
小顺二话不说,松开诺娜扑向兔子。
兔子一点都不怕人,很容易就抓在手里。
“美味啊!一定是美味!”小顺的嘴角流下哈喇子。
诺娜却慌乱起来:“哥,这兔子好可爱,大小是一条生命,咱们别吃它好不好?”
姑娘开始爱心大泛滥。
大多数女孩都是心善的,喜欢小动物。
“不行!咱们要活命!我必须杀了它,不是它死,就是我们亡!”
小顺咬牙切齿,目光里显出贪婪。
只要吃掉兔子,他跟诺娜就能坚持好几天。
一定能等到救兵赶到。
他挥起刀子,毫不犹豫冲兔子刺去。
“哥!不要啊!!”诺娜发出一声惨叫。
关键时刻抬手捂眼,好害怕看到兔子惨不忍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