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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秀,你秀的再多没命享受又有什么用呢?都给下一任做嫁衣了。”
    “苍天有眼啊,嚣张了这么久终于给自己惹出事来了。所以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本来想着去首尔耀武扬威,结果没想到是这个下场,我还挺为她感到可惜的。”
    在豆瓣和微博少数超话里,暗喜的帖子那叫一个多。
    而在小红书上关于林甲下落不明的帖子里,最热的是一条法律咨询:
    “有集美们是学法律的吗?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我一个朋友她很有钱,然后她老公也很有钱,他们没有小孩,她突然去世的话,那这些财产是不是全部归她老公了?”
    “应该是吧。”
    “能别你的朋友吗?集美们,在这种时候,我们小红书应该大大方方点出她的名字!”
    “你发这么隐晦我怎么知道你在说谁啊。”
    “知道你是她朋友吗?”
    “看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都在玩梗没人正经回答这个问题,我作为法律系的学生,我来正经说两句:
    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突然离世,首先要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她丈夫所有,另一半作为她的遗产进行分配。
    遗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父母和丈夫各一半。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分二分之一加六分之一,也就是三分之二,她父母各分得六分之一。
    然后她的婚前财产,丈夫和父母各三分之一。”
    “我很好奇要是真出事了,有集美现实中认识光神吗?你们的机会来了。”
    “能别要是真出事,就是出事了!”
    “我在想,光神下一任的结婚对象会不会也像这么让人讨厌?”
    “应该不会吧,属于是把平台当能力,光神的下一任应该会是那种有自知之明的金丝雀吧?别的不说,下一任总不可能空降到光甲航天当ceo?老人谁会服她啊。”
    “对啊,要是真能嫁给光神,那还不美美在家照顾好家庭,谁还想去当女强人呢。”
    小红书上的集美们已经开始畅想,自己要是鸠占鹊巢,顶替林甲嫁给陈元光之后的美好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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