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歌词,而是一个女孩拒绝一个男孩的搞笑理由。
苏门大学三年级,教学楼一间教室里。
一个年轻漂亮女孩,用歌词来搪塞一只舔狗。
这名舔狗,正是男主秦末。
他,虽然穿着一般,家庭一般,学习一般,能力一般,但……很清秀。
年少无为,却不自卑。
总觉得自己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周围的同学,指指点点,嘻笑之声不绝于耳。
“舔狗,注定一无所有!”
“整整三年,秦末对戚夏嘘寒问暖,送早餐,取快递,跑腿……结果落得这种下场。”
“没办法,美女总是要选择高富帅的,谁让富二代聂洋看上了戚夏?”
秦末在一阵嘲笑声中回过神来。
我不是身处丧尸遍地的末世三年,最后,让眼前人出卖,被一群恶人杀了吗?
为什么会在这?
看着自己身处教室,面前站着羞辱的女孩,周围嘲笑的同学。
他意识到,自己重生了。
“喂,我在跟你说话,你听到没有?”
见秦末像个榆木疙瘩一样,站在那一声不吭,班花戚夏不耐烦出声。
这时,门外出现一个衣着华丽,发型酷炫的男子,身后跟着四五个狗腿子,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了进来。
“聂洋!”
戚夏看到来者,顿时笑靥如花,连忙上前,挽住了他的手臂,和之前对秦末的冷酷形成鲜明对比。
“跟这个傻逼说了吗?”
聂洋满脸戏谑地看了秦末一眼,玩味出声。
聂洋本来对班花戚夏不感兴趣,他喜欢的是艺术系的校花黄落落,那个音乐天才,出尘不染的女子,他见秦末对此人如此着迷,这才有了兴趣。
没想到,只是略一表示,当天晚上,就把人给拿下了。
而且,当时这戚夏竟还是处女座。
这说明,三年了,秦末什么都没有干啊。
太没有挑战性。
之所以这样羞辱秦末,为的只是玩乐而已,反正对方无权无势,就算玩他,也不敢对自己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