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太爱原身了,月璋自然是不理解这种感情的。
就算她曾经也谈过几段恋爱,也不能理解这种为了另一半去卖钩子的行为。
就算麦克斯是男的,月璋也不能理解。
这种事情无论男女,本身就荒谬至极,真是宇宙之大,无奇不有。
随着交谈深入,更多原身的记忆传来,一开始的麦克斯也就是贫民窟的一员,每天捡捡垃圾倒也能勉强度日。
雾霭森林的植物虽然难吃,大部分还有毒,但不至于饿死人。
后来认识了原身,知道了原身的梦想,才投身风尘,并且是极度自愿的。
原身那四十万星尘的存款,居然有大半是麦克斯给的,果然,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这种产业都很赚钱。
不过一想到那地方低的可怜的单价,天哪,麦克斯的上多少钟才能赚到这些钱。
原身也没有阻拦,可能是太空人的民风彪悍对于这些不太介意吧。
月璋作为旁观者,自然是觉得这段感情太坚不可摧了,要是任由这样发展下去,麦克斯迟早会发现自己的爱人换了芯子。
‘哎,还是的找个时间,妥帖的处理了。’
‘钱也别白赚了’
今天一天做了太多事情,杀了埃克托,去了黑市与武器街,还见到了麦克斯。
回城路上的月璋,觉得自己饿了。
在地下城自然是舍不得用加速背包赶路的,只能快步的走回去。
回去了就能胡吃海塞了,再去掌中天地洗个澡,在小木屋里好好睡一觉。
棚户区道口
“月璋!”
是罗恩的声音,大胡子小子远远的跟她打着招呼,快步跑过来,有些幸灾乐祸的问道,
“哎呀,我本来想告诉埃克托你回来了的,可偏偏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应该来找你了吧?”
才怪,罗恩根本没告诉埃克托,甚至还煽风点火的让他去撬门,免得夜长梦多。
“你俩是不是打起来了?”
罗恩兴奋的问道,十分的看热闹不嫌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