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令一出,京城的百姓,尤其是家里只有女儿的百姓,都迅速地行动起来,跑到衙门给女儿们进行登记,这意味着即使他们没儿子,也能保住自己的家产了。至于将来女儿的婚事问题,大不了不让她们出嫁了,在家招婿,随女儿的名字,这样他们的养老问题也就能解决了。
因为女儿的功能和儿子一样,这些人也就不抱怨自己怎么生不出儿子来了。甚至有的人家见女儿比儿子更出色,也有意识地培养起女儿来。
有的稍有财力的人家,将女儿送到学堂去读书,也希望女儿将来能出人头地。更有钱的人,专门给女儿请了先生来教她读书,一时间,京城的读书人变得抢手起来,凡是有秀才头衔的早被一抢而空。
而这些秀才久考不上,早已心灰意冷,他们没有什么谋生的手段,家里也是一贫如洗。谁知道自从朝廷下了诏令以后,他们的机会来了。于是他们有的开班授课,有的到别人家里当教书先生,几乎将自己浑身解数拿出来教导学生,没想到还真教出了一批成材的女子。
当然,人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就能转变的,诏令对于家里有儿子的,以及重男轻女的家庭是不起作用的。看着那些为了女儿东奔西跑,他们嗤之以鼻。另外还有一些家庭,家里正妻生了女儿,妾生了儿子的,家庭矛盾就更多了。正妻自然是希望女儿将来能挑起家里的大梁,但家里的男人,被妾吹了枕边风,便不同意此事,反正庶子也是儿子,折腾什么。若正妻软弱,此事也就揭过了,可是更多的妻子为了女儿的权益,据理力争,夫妻两个拳脚相加的不在少数。男人们觉得是这道诏令破坏了自己的家庭,有的干脆上书反对这道诏令。
另外有一些人,自从诏令下来,便废了以前的亲事。既然女儿能继承家业,他们便不愿女儿嫁出去,想要招婿。为此两家闹掰了,甚至闹上衙门的大有人在。还有一种人,存着想吃绝户的想法,专门找家里只有女儿的,主动当上门女婿。有的被发现,打了一顿丢了出去,或被送到衙门,家里想找上门女婿的,变更加仔细用心地替女儿挑选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