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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的时候,李小可就把她们关心的几个事情都回答了。
    新衣服肯定是要买的,而且数量不会少,装在箱子里属于嫁妆的一部分。
    也可以买了直接拿到婚房里去放好,子娟当初就是这样。
    芝兰的情况有些不同,她和公婆住在一起,提前把衣服送过去,多少有些不妥。还是结婚那天和新娘一起进去比较好看,再准备几床被子。
    嫁妆嘛,不管多少,总要有一点。
    新娘子什么也不带,进婆家门,也是容易遭人看轻的。住个酒店,咱还得拉个行李箱呢。
    几个女生都觉得有道理。
    这也就是嫁得远,如果嫁在本地,各种家电、日用品,除了房子和家具,其他一切大大小小用品,全是女方买。
    李小珍当初是这样,李小可也是这样。
    现在回头来看,也不知道是哪个傻货老祖立下的这个规矩。不过也极有可能是后来的日子好过了,大家相互攀比嫁女的风光,比出来的。
    毕竟在几十年前,大家住的都还是土房,没有家电,最多也就几样家具,就算是不错的人家了。
    几十年过去,目前房价还不算高得离谱,传统的观念也都还在。
    娘家嫁女,婆家接媳。
    婚房自然由男方准备,女方如果有钱,可以陪嫁房子,但如果陪嫁的房子作为婚房,难免会被冠上“女方倒贴”、“男方倒插门”的标签。
    面子上都不会好看。
    县城不大,攀比之风不小。有攀比彩礼的,也有攀比嫁妆的。
    家具有很多需要定制,除了房子和家具,剩下的也就是家电和所有日用品了。恰好这些全是贬值的玩意儿,可以说从买的那一刻起,它们就开始了贬值,用的时间越长,越贬值。
    而房子,却还会升值。即便不会升值,它也不会贬值,更不会报废。
    夫妻能白头到老的,终究不是所有人。
    一旦离异,按照“婚前谁买的归谁”的原则,男方的房子归男方,女方出资购买的这些东西,即便带走,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要想公平点,就应该在婚前把男女双方能拿出来的钱放在一起去添置产业,才是合适的。
    结婚就应该像合伙开公司一样,不能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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