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弄两根下来。
余溪风得逞了,大白裹着翅膀,很是不平地叫唤了半天。
看见余溪风都绕着走。
那只鸡半边红烧,半边炖了汤。
汤鲜味美,还下了一碗的鸡汤面。
剩下的鸡毛被章秋扎起来做了一个毽子。
毽子下面缀着的,是章秋之前拿来算命的铜钱。
这铜钱大约是仿制的,
如果是真货,应该已经被空间给收走了。
余溪风拿来踢了踢,她身手灵巧,
只要余溪风愿意,这个毽子基本永远落不到地上。
难度太低了,余溪风玩了两天,就抛到了一边。
这个毽子被苍灰偷偷摸摸地叼到了自己的窝里。
被发现的时候,上面的鸡毛已经秃了,
只剩下几根光杆。
章秋很无语。
余溪风已经不玩了,章秋还是从鸡窝里捡了一些毛出来,给苍灰补齐了毽子。
这条狗,不是,这头狼,每天刁着一个花花绿绿的毽子,
在空间里跑来跑去。
尾巴低低的甩。
日子平稳下来,不拘具体的时间,
余溪风每天会抽三到四小时,站桩打拳。
章秋身体好了之后,余溪风也带着他一起。
明明是同一套拳法,
章秋看了这么多年,看也看会了,但是打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余溪风看他打,眉毛拧得打结。
怎么说呢,章秋这张脸,别说练拳了,
哪怕是去挑粪,也是好看的。
他身体力行的演绎了花拳绣腿这四个字。
动作是那么个动作,打出来却不是那个意思。
坦白讲,之前的阿越打得都比他强。
余溪风自己琢磨,
对于阿越和自己,打架,杀人都在学习拳法之前。
两人本身已经有着,一种可以称之为杀意的凌厉气场。
拳法是她们延伸出去的腿脚。
章秋杀的人太少了。
这一路一直在自己身边,他比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