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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师!”
    几名汉子,冲阿飞问好,很紧张,喉结滚动,疯狂吞咽着口水。
    身着蓝色劲装,背着猎弓与箭囊,手持斧头的阿飞不由想到自己还是狗剩时。
    那时,狗剩三五日才能走狗屎运,猎到野兔野山鸡。
    回郦城途中,有时偶尔也能碰到进大荒的修士。
    当时自己也是这样,内心充斥惶恐,战战兢兢问好。
    有些修士很不屑,懒得搭理,有的喉咙间会发出一声冷冷的,不掺杂任何情感波动的‘嗯’。
    有的狗曰的,甚至会拿走自己辛辛苦苦猎来的野兔野鸡。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
    恍若一梦呐!
    自己竟也成了所谓仙师,被这群凡骨敬畏着。
    太阳可干不出抢人猎物之举,阿飞冲汉子们微微颔首,于狭窄山道上,主动让出一个身位。
    “多谢仙师!”
    当头之人冲阿飞躬身抱了抱拳,随即领着队伍小跑着与阿飞擦肩而过,亡命飞奔般迅疾远去。
    “我就这么可怕吗?”
    摇了摇头,阿飞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
    转眼已是日薄西山,阿飞今日约莫往大荒深处前行了三四百里,还得两日脚程,才能抵达妖兽出没区域。
    这座大荒太广袤了,东西绵延近十万里,凡夫俗子从一头走到另一头,一辈子也走不完。
    夜间行路太危险,阿飞决定天为被来地作床,好好休息一日,养精蓄锐。
    打来一只野兔,阿飞找到溪流,熟练扒皮,开膛破肚。
    很快,夜幕降临,阿飞没有选择生火烤野兔,而是就着清冽溪水用匕首片着生吃。
    白昼生火会升烟,且野兔烤熟后肉香味会引来大型野兽。
    而黑夜篝火,就像一座灯塔,于这座黑暗森林中,清晰无比标注出自身位置。
    飞禽走兽阿飞倒不怕,就怕同族同胞。
    生吃可能会有寄生虫,但炼精化气四阶的阿飞浑然不怕,灵气于四肢百骸、脏腑内游走一个大周天,再附骨之疽的寄生虫也得饮恨。
    月上柳梢头,阿飞生吃完一整只野兔,嘴里满是血腥味,他解下腰间黄葫芦,仰天咕嘟咕嘟痛饮几大口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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