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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头的气色好多了,热症也退了,这道关口看来已经闯过来了。”
    “队头真是命大,伤寒症本就凶险,在这荒郊野地就更是九死一生。”
    “小乙,你还有脸说,王队要不是为了帮你,又怎么会落水?要不是落水,他又怎么会感染伤寒症?”
    一阵低低的说话声将王成从昏睡中吵醒。
    这是一种王成从来没听过的语言,听着却很有韵味。
    不过稀奇的是,王成竟然能听懂,可他根本没学过这种新奇的语言。
    王成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沉重得像是灌了铅,怎么也睁不开。
    不过听觉和嗅觉却变得异乎寻常的敏锐,不仅能够听到细微的声音,甚至还从空气中嗅到一股很微弱的腥膻味。
    “你们都给我闭嘴,别把吐蕃狗给招来。”
    又有一个声音响起,刚才的说话声戛然而止。
    等等,吐蕃狗?吐蕃?这是个历史名词好吧?
    下一刻,无数的记忆碎片就像潮水般灌进王成的脑海。
    剧痛之下,王成张嘴发出一声惨叫,然后猛的坐起身。
    淡淡的月色下,王成发现自己居然躺坐在一张软榻上。
    好吧,说是软榻,其实就是搭在两匹马中间的一块帆布。
    “队头你醒了?”一个面目稚嫩的年轻人走到王成身边。
    年轻人顶多二十,戴着黑色幞头,穿着黑色圆领袍,不高而且看着挺瘦。
    紧接着,更多的年轻人围了过来,其他年轻人大多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其中的一个更是长得跟铁塔似的,至少有两米出头。
    王成怔怔的看着围过来的年轻人,一脸懵逼。
    他正在努力消化刚刚涌入脑海中的记忆碎片,属于这具躯壳原主的记忆。
    王臣?太原王家子弟?盛唐名将王忠嗣庶孙?三岁丧父,六岁丧母,不讨祖母喜爱,打小受尽家中兄弟姐妹欺负。
    十八岁时投了安西军。
    两年过去,现在已经当上安西军的骑兵队头。
    大历三年,吐蕃发兵十万大举进攻安西四镇。
    安西四镇留后郭昕派三队人马前往长安求援。
    其中一队人马走河西,一队人马走漠北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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