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反倒是陆远秋有些无聊了,他朝女孩道:“手给我一个。”
白清夏听话地将左手递了过去,陆远秋捏在手中揉搓,而她则全神贯注地跟楚澜玩着游戏。
等电影结束,二人的游戏也被迫停止,白清夏满足地低头看着自己赢来的小半桶爆米花。
楚澜准备将自己剩下的爆米花也倒给她,被白清夏拒绝了,女孩仿佛是不想让自己的战利品掺杂不纯似的。
夜晚回家。
出租屋内昏暗的灯光下,白清夏独自坐在桌边,在一个发黄老旧的笔记本上写下一段文字。
【2010年11月15日,周六,晴】
【今天陆远秋带我去电影院看了电影,吃了爆米花,我最后还赢了小半桶爆米花带回家给爸爸吃了。】
她只写了很简短的一段文字,因为要为后面的日子省空间。
合上笔记本后,在笔记本的封面上,写着“骆冉”两个字。
这是妈妈的日记本,日期停在了1998年8月15日的那一天。
笔记本后面还剩下很多空白的页,白清夏准备在后面续写自己的故事。
她觉得文字是拥有能量的,写下来就一定有意义,也许会有一条无形的线连接着日记本与天国,让去世的人在天国上看到。
妈妈自己的日记本,她肯定是认得出来的吧。
……
周日,青年路菜市场。
陆远秋带着白清夏在里面闲逛,这里日用品卖的是真的多,而且便宜,袜子,皮带,手套……应有尽有。
带着白清夏让她买了一些保暖衣,保暖裤,还有长袜后,陆远秋又带着她走到了一个鞋摊旁。
所有的鞋子都摆放在地面铺着的一层塑料布上,陆远秋蹲下来打量着这些鞋子。
白清夏提着包站在旁边,小手一直放在口袋里攥着自己剩下的钱。
以前都是这么过来的,少穿一两件衣服也不会冻死,但陆远秋太坚持了,她一旦表达出不想买的意思,陆远秋就会凶她。
陆远秋抬头问着老板:“这些鞋子多少钱一双?”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斜挎一个小黑包,坐在小板凳上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