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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准备好跟她新的丈夫见面。
    林素云见宋书晚懂事得体,笑着嘴都合不拢,想着宋老爷子家的姑娘果然不错。
    她把手上的翡翠镯子取了下来,给她戴上:“我老了,戴这些也不好看,你长的好看,又年轻,你戴更合适。这也算是妈给你的新婚礼物。”
    宋书晚想推脱,但林素云已经拉起她的手,把镯子戴进了她的手里。
    “这东西也不值多少钱,你就当个玩意儿吧!”
    前世,宋池颜为了能拿到林素云手上的翡翠手镯,费尽心思用尽手段,但林素云死死护着都不愿给,据说,这是林家的传家手镯。
    后来宋池颜是趁着林素云生病昏迷之际偷走的翡翠手镯。
    为此,林素云还伤心了好一阵子。
    宋池颜回娘家时,与周如梅吐槽讥笑。
    宋书晚知道这翡翠手镯对林素云来说很重要,轻易不会随便给人的,心里十分感激。
    第二天,宋书晚起了个大早,洗漱好后,就进了厨房帮林素云做饭。
    “不用你来,你赶紧去外头休息吧!”
    “没事的妈,我在家里习惯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宋书晚说着就开始上手,让林素云对她更加满意。
    陆家家庭简单,住在家里的只有陆臻的父母和陆易文。
    陆国山身体不好,无法下地干农活,但也能在家养养鸡鸭。
    陆臻的妹妹陆凝是军医,在军区医院上班,很少回家。
    这个家的主力只有林素云一人。
    宋书晚看着桌子上的那些窝窝头和红薯,就知道陆家现在比她了解的还要困难。
    陆家不至于苛待新妇,除非家里现在是真的没什么钱了。
    陆臻和陆凝的工资不低,宋书晚知道都交给了家里,除开陆臻娶自己花的聘礼,这些钱应该都填进了陆国山的病里,否则陆易文不至于都十岁了,还没有学上。
    宋书晚假装没有看到林素云的歉意,将就着吃了这顿早饭。
    吃完,她被林素云赶出了厨房,就坐在院子里思考事情。
    这样靠着陆臻和陆凝的工资下去不是长远的事情。尤其目前两人的工资也只够堪堪买一些药物稳住陆国山的病情,无法痊愈,更不用说,陆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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