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御医前来,为之奈何!不如现在,就拿你的枪戳我一下,然后,安安生生养病。”如果,我一直受伤,你们会不会一直聚拢在我的身边呢幽溟心想。
“放屁!有完没完了!”夜麟怒道,“我倒要看看,那个御医能、回去说嘴。”
苍月也不同意,但
“这样!御医当真来,就给他看我的手。我藏在幽溟的被窝里,就是他要看腿,也看不出什么。如果,看出了,哥哥再劫持他。”
苍月觉得:这个丫头,一点儿也不傻。
苍月走后,幽溟让傻兔子从房梁上取下了,苍月以前给他的礼物。一杆和苍月一样的枪,小号的。
夜麟疑惑,“你为什么要、藏那么高?”
“因为害怕被父王收走。”
“他,为什么要收走?”夜麟又问。
“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邪僻之情,内荒伐人性,外荒荡人心。是故,外物不可迷,私情不可有。”
“什么意思?”夜麟问。
“就是,不能喜爱任何人、事、物。”
夜麟愣住了他不明白——国君,不能喜爱任何人、事、物吗?
“那活着,还有何动力!”对于小老百姓的我,实在不能理解皇家的家训。
当然,幽溟非要戳自己一枪,也不让人看女孩子的腿。我也同样,不支持。“哥哥,把枪藏起来。省得幽溟胡思乱想。”可傻兔子,还在想什么,久久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