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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关心,不少人都觉得震惊,可心头也不免浮现出了一丝感动。
    一条水蛇而已,他们都是大老爷们,哪里会怕这个,淮哥之所以会让他们换地方,一定是因为淮哥他善呐!
    “我们现在在村里住,不能给人家添麻烦。”赵志高倒是觉得自己猜到了周应淮的真实想法,一边说着,一边摸着下巴用力点了点头,看向前方那抹高大背影的眼神当中充满了佩服和崇拜。
    谁知道他们口中讨论的主人公却丝毫没有听进去他们的话,他脑海中有些混乱,忍了片刻,最后还是没忍住回头朝着某个方向看了一眼,但是距离较远,就算他视力再好,也看不见想看的。
    可是他这一眼却成功让叽叽喳喳的十几张嘴都闭上了。
    躲在芦苇荡里的程方秋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但见人都走了,心头不免重重松了口气,然后才敢直起身子揉了揉酸痛的双腿和腰身。
    原主选的这个位置得天独厚,周围都是高大的芦苇,只要不出声,没人能发现她,书中原主唯一聪明了一次的地方就是在这儿,不光为自己的突然出现找好了借口,还成功缠上了周应淮。
    所以这就显得原主后面的各种作死行为都像是作者为了推动剧情发展,从而强行降了智。
    说到底他们这些配角都只不过是男女主成功路上的垫脚石罢了。
    颇为愤慨地感叹了一下原主和自己的可怜命运,程方秋就将视线落在了脚边那一背篓的脏衣服上面,仅仅只是一眼,她就感觉头开始疼了起来。
    程家祖祖辈辈都是贫农,根正苗红,在这个年代是走到哪儿都能挺直腰杆子做人的程度,只是一个穷字却像是一座大山一样压得过惯好日子的程方秋喘不过气来。
    她叹气垂眸,不经意间瞥见水面上印出的娇艳面孔,不由瞪大了双眼仔仔细细地端详起来,这张脸和她至少有七八分相似,巴掌大的鹅蛋脸上挂着一双天生自带三分风情的桃花眼,小巧挺翘的鼻子,不点而红的唇瓣,每一处五官都令她感到无比的熟悉。
    脸在江山在,这让她心中的憋屈消了个三四分。
    其实最重要的是除了接受现状,她又能如何呢?
    就是不知道她在现实世界中怎么样了,是和原主互换了,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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