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建有一亭,起初叫送别亭。却因为从每一条路,从上坡时算起,到这亭子刚刚好不多不少,十里,所以便有雅人将其名改之——十里长亭。
他们一路乘着马车,李笑笑送成初,只要送到十里长亭,便可折返。
马车上,李笑笑眯着眼,一脸幽怨望着跟前的俊秀男子。车上放着一只叫花鸡,李笑笑正拨开泥,将里头鸡肉撕开,规整放在小碟子上。
【什么财神庄,什么送别,明明是让咱给奸商当免费保姆。】
李笑笑一边撕扯着鸡,一边心里骂开了,恨不得撕的是跟前的男人。
跟前的少年,似乎很是疲倦。他侧躺在车上,眼睛半眯着,完全无视对面的眼神。
“好了,公子可以吃了。”李笑笑把那叠手撕鸡,砸在桌子上,她的手满是油腻,恨不得胡到对方脸上。
“是么,让本公子尝尝。”成初抬起眸,支起身子,一手抓起李笑笑的手,低头含住了指尖。
指尖传来湿润,温热柔软的触感。一股热气,一下子直冲她的脸颊。
“你干什么!”李笑笑立马抽回自己的手,一手抓起一旁的册子,身体绷紧随时防御。
成初抬手摸了摸嘴角,目光墨黑如水,低沉的嗓音夹着几分戏谑:“白马寺外泥土有特有的香味,用泥裹着烤出来的叫花鸡,味道一绝。你可熟悉?”
“……”
原来在这点她呢。
她之前从白马寺回来,尚未净手,便将那坛酒给了何伯。看来那个老狐狸察觉到,告诉了成初。
“公子说笑了,这鸡奴家在城外,已尝过,自然熟悉。”李笑笑说着从怀里拿出手绢,将指尖那粘腻感,擦掉。
“那这鸡,便不分你了。”成初说着,端起桌上的鸡,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
李笑笑呼吸都要不畅了,她朝车外挪了几分,就着手里的医书看了起来。心如捣蒜,目光落在书上,这才平复了三分。
她手里这本书,并不难懂,很浅显。何况,上面还有注解。那字娟秀,一瞧就是女子的字迹。她很快,便将这本书看完。
恰逢,成初已将那盘手撕鸡吃完。
“真是难得,这么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