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指走了,因為他的任務已經完成了,所以他走了。
十指連心!
只要有一絲傷口,心也會跟著痛。
更何況是斷了兩根手指?
空氣中的木屑與灰土跟隨著食指的身影,消失不見了。
「現在我們怎麼辦?」小指就像是泄了氣的皮球,獃獃地問道。
「當然是殺人!」大紅袍眯眼微笑,邊說邊拿出一疊厚厚地票銀。
「這裡是十萬兩。
二十天期限,取下北齊何道人的頭顱。」
小指接下票銀。
人是自己去殺,賞金當然也是自己的。
這是大紅袍定下的規矩。
他也沒問僱主是誰。
這也是大紅袍定下的規矩。
大紅袍望著小指略帶慌亂的神情,又抽回了銀票。
「你已經失去了劍心!」大紅袍望著小指,「你的心已經不在劍上了。
這次不能讓你去。」
不讓小指去,去的只有無名指。
無名指沒有殺過人,並不代表他不會殺人!
「不行!這次任務是我的!」小指大聲嚷道,他就像是一個被寵壞的孩子,看到自己心愛的玩具被別人奪走,雙眼燃盡怒火。
無名指默默的站在一旁,並沒有接過票銀,依然平靜地望著大紅袍。
小指突然伸手一奪,票銀如漫天雪花,將破廟的青磚染成了片片白色。
他並沒有妒忌,他心中也沒有怒火。
理由只有一個!
他的命是無名指撿回來的。
他是個殺手,滿手血腥的殺手。
但是他不允許自己救命恩人的手上也沾染到鮮血。
他覺得無名指應該做一個文人,像庄墨韓一樣的文人。
破廟中,只有小指粗粗的呼著氣。
大紅袍靜靜的坐著,無名指靜靜地站在一旁。
良久。
良久。
「小指是你親手教出來的,他的心你還不了解么?」無名指打破了沉靜,「就算小指調整不了心情,我相信以小指的能力,他也有能力殺得了何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