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那天夕阳下的砍人,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走到大厦楼下,丢了两支红双喜给坐在楼道口吹水的两个堂口马仔,“大佬在吗?”
“谢谢耀哥。”两个马仔笑着接过,“在,大佬在搓牌。”
尖沙咀堂口马仔谁不知道王耀堂最会搵水。
之前社团的三个马栏被周围几个社团挤兑的没多少工开,一群马仔都要出去打零工才能糊口,是王耀堂弄出来开档丝袜拉了好多客人让马栏起死回生的。
现在生意火爆,大家都有钱拿,自然一个个尊敬的很,都知道耀哥出手阔绰,都想跟耀哥混。
“谢了。”王耀堂摆摆手迈,阿积推着化骨龙跟了上去。
“那是福义兴的化骨龙吧,怎么被耀哥抓回来了?”
“因为抢生意的事吧,哈哈耀哥巴闭。”
出来混,混的是什么?
是一张脸面。
抄袭创意这种事放在商业上,无非是互相在媒体上争吵,最多打个官司,但放在古惑仔身上,不行。
不说抢生意影响收入的问题,如果王耀堂不能强硬回击,那传出去大家只会看扁他,认为他好欺负,随便几个烂仔都敢嘲讽他。
这不,连续带人砸了三次摊子后,化骨龙立刻让人传话要摆茶讲数。
王耀堂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答应,这么好的机会当然要用来响朵。
靠着他的手段社团马栏才起死回生,大佬吃了自己的饭,这时候就必须站出来给自己撑腰!
只是没想到歪打正着,正好利用‘福义兴’给自己增加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