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李易发现自己情绪很稳定,就算读完了第一篇日记,也没有什么情绪波动,仿佛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一本日记,最早的记录时间是八年前,是石宣还在伦敦留学的时候,也就是第一篇日记。
李易一目十行,一眼就能看完一页的内容,只花了不到五分钟就读完了整本日记本的内容。
能这么快,除了因为他的阅读速度足够快,还是因为石宣的日记本并不是每天都记,而是只记录他杀人的经过。
比如从选择目标、跟踪目标、制造不在场的证据、抹除痕迹等等。
重点是杀人的时候,他详细的记录了当时的兴奋和对鲜血的渴望,以及受害者垂死挣扎的模样,都会令他无比激动。
这个日记本给任何一个正常人看,都会引发强烈的心理不适,吓破胆都不奇怪。
李易梳理了一下日记里面的内容,大致也判断出来石宣是一个什么货色了。
石宣智商很高,不是一般的心理变态。
但是由于父母离婚之后,石美云常年在公司忙碌,每次都是深夜才回家。
最夸张的时候,石宣甚至一年到头都见不到石美云几次。
龙世贤在离婚之后,很快就再婚了,而且有了二子一女,几乎从来不见石宣,完全就当没有这个儿子一样。
在物质上石美云无条件满足,可是那时的石宣最需要的显然不是物质。
在无人关爱的情况下,石宣逐渐开始变得孤僻和冷漠,时间一长心理就出现了问题。
从第一次摔死家里的宠物狗开始感受到兴奋,石宣就开始难以克制心中嗜血的渴望。
一直到高中结束后的暑假,石宣故意开车撞死了一个路人,装作慌张的给石美云打电话,说是意外撞死的。
石宣以为会受到什么惩罚,结果石美云无声无息的就解决了这件事,然后迅速将他送到牛津去留学了。
这家伙智商非常高,以非常优异的成绩拿到了牛津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那个时候的石宣发现杀人了都有人善后,就开始亲手尝试杀人的感觉了。
也就是日记第一篇开头记录的。
这让石宣产生了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