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过是我外甥的手下,看门的狗罢了,我再怎么说,也是你们主子的亲姨,他没了亲妈,我就和他亲妈没什么两样,你们敢不尊敬我?没听说他亲姨要见外甥还得三通六报的?你们算什么东西?我女儿和你们主子可是有婚约的,说话的功夫,就会变成你们的女主人,我劝你们最好懂事点。”
“从来没听我们主子说过,他在这边有亲姨这种生物,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冒认亲戚,你也得拿出证据来。不能知道我们主子有钱,就来攀亲戚。你这样的,最近,已经打发走了十几拨了。真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啊。”
这是一个泼辣的乡村妇女,看她那一身勉力装出来的气势挺理直气壮的,不明白的人还真的会给她唬住。
李秀兰,谭哲的亲妈俞爱果的干姐妹,二人在孩子小时候开玩笑曾说过要订个娃娃亲,谭哲的父亲谭风池看不上冯家,说冯家家风不好,男人奸狡,女人无赖。坚决不同意。妻子的这个干妹妹是过世的丈母娘认下的,他只能说敬而远之,想嫁他的儿子,进谭家的门,那是没门的。
大家一个村子里住着,都是知根知底的,谁也骗不了谁。和这种人家做了亲家,呕死个人。
李秀兰,这些天没少让自己的男人骂。当初她为了巴结支书一家子,这边要了谭家的财产,转身就去告密,把这一家人卖给了马家的一堆狼。
冯二刚骂她,你这个眼皮子浅的,当初就知道巴结村子里的当权派,去给人当狗腿子,坑了谭家家破人亡,否则,现在,自己一家子就是当仁不让的皇亲国戚啊!
看着村子里那些邻居有事没事去城里转一圈,让谭哲派出来私家车给吃的用的送回来一堆的时候,他是眼红的。却也没胆子去找谭哲认一下当年的那份亲戚情份。
可以说,她是谭家血案的第一个凶手。
只不过,她躲在后边,就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做的事神鬼不知。
就算她千叮咛万嘱咐,让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