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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煜说着,又怕自己讲不明白,干脆提笔在桌上写下一串简单的汉字公式:
    税赋改革之后的正税=税赋改革前的正税+(横征数额税赋改革频次)
    “能理解吗?”
    林煜要在讲解之前这么问,那估摸着得有一半看不懂,但现在却是已经都能大概理解。
    用这套通用公式经过换算,就可以很轻松的得出结论:
    唐代两税=租庸调+横征(法外之征)
    晚明一条鞭法=(租庸调+横征)+横征
    清初摊丁入亩=(租庸调+横征+横征)+横征
    “这条公式就是黄宗羲定律的全部内容了,它的本质就是历代王朝持续不断地合法加税,从魏晋的户、调税法,至唐代租庸调,再到后期的两税法,它们看似是减少了赋税加派的弊政,但本质是依旧离不开赋税绝对值的增长……而这种赋税绝对值的算术级数累进,实际上就已经抵消了魏晋唐宋各朝,对于税赋改革的全部效果。”
    听到这里,饶是朱高炽早有准备,也还是忍不住轻吐口气,他是真被这所谓的“黄宗羲定律”给吓到了。
    大明一直讲究薄税养民,好让百姓能够尽快的恢复生产,结果“薄税”却是反而比前朝加派的还要高。
    一句话,积累莫返之害!
    比之王朝周期律,还要令人恐怖生畏!
    林煜这时又讲起了题外话,他说道:“实际上,黄宗羲定律古来有之,就以两税法为例,陆贽曾在《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中说道:‘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
    这话的意思便是在说,将“非法”的税收纳入“经制”,便是两税法无法回避的弊政。
    明末与黄宗羲同时期的王夫之,同样也在《读通鉴论》写道:“两税之法,乃取暂时法外之法,收入于法之中。”
    虽然后世也逐渐有人对“黄宗羲定律”提出了质疑,但至少目前为止,放到明清两朝来算,“黄宗羲定律”确实是真实存在的。
    明初开国,大明为征派赋役,编造了详密的鱼鳞图册和黄册,将老百姓牢牢限定在土地上。
    到了明朝中后期,皇帝带头掠夺地产,大量设置皇庄,大地主隐匿赋税,国家的财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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