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咸丰三年,因太平天国起义,清廷军费无着,帮办扬州军务的刑部右侍郎雷以諴为筹措所募兵勇饷需,创办厘金。
因大有利润可挖,厘金制度逐步推广,并由最初仅向铺户坐贾征收坐厘,发展到同时建局设卡,向行商征收活厘,税收直线上升,每年征收近2000万两,与田赋和海关并驾齐驱,成为清廷在太平天国起义重压之下得以活命的法宝。
厘金的设计本为权宜之计,随着太平天国起义的平定,废除厘金本为顺理成章之事,但当言官奏请裁撤各省厘局之时,却遭到清廷断然否决。
厘金就此成为常制,因征收厘金而引发的种种弊端,不胜枚举。
直至民国厘金才被裁撤,但民国却又将其改为征收统税。
晚清时期,厘金之外还有苛捐杂税,这也属于法外之征。
苛捐杂税种类五花八门,据后世考证估算,当时的苛捐杂税仅名目就多达2000余种,比之历史课本上的英国杂税还多了十倍。
当然,这只是税目比较多,实际上的财政收入……更多,多的离谱!
清初国家一年的财政收入为2000万两,到了“嘉道中衰”就已经加到了4000万两,而同治时期则是增涨到了常态的7000万两,光绪晚期更是直接突破1亿大关。
一直到螨清灭亡,国库一年的财政收入,已然逼近3亿两,足足暴涨了十倍有余!
这也是为何后世影视剧、课本普遍描述古代百姓,人均赤贫到衣衫褴褛,骨瘦如柴。
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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